預定論
【聖經】中有預定的事情嗎?
答案是沒有的。
除了神自身的事情,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沒有預定;因為預定與神的公義是完全違反的。
為何讀【聖經】的人往往有預定的感覺?
其實,【聖經】中神預先告訴人的事情是神預先知道,並非神的預定。所以神才要先知預先告訴人,希望人能悔改,改變未來不好的結局。然而,人往往將預知看成了預定,這也就叫基督為罪人的死成了無意義的死,是多餘的。
【聖經.約翰福音】:「耶穌過去的時候,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。門徒問耶穌說,拉比,這人生來是瞎眼的,是誰犯了罪,是這人呢,是他父母呢。耶穌回答說,也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」
這段短短的經文,讀的人若不用自己的意思加添或減少甚麼,以前文後理來直接理解,是不會理解錯誤,也不會將這文中的瞎子說成了神的預定。
“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”,也就是一生出來就有眼疾,看不到東西。以色列人自有摩西五經以來,就明白到罪與疾病是有著掛勾的。最早罪與疾病關係的例子是人的始祖吃了“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”,罪就入了世界,人從那一刻開始會生病、死亡。
【聖經.羅馬書】:「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,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沒有律法之先,罪已經在世上。但沒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」
謹記!罪是人自取的,是人自己引入世界的,並不是神對人的審判和懲罰。律法的出現是要叫後世的人知道自己甚麼的行為是罪,因為罪自亞當已存在於每一個人身上。
由於以列人有這一觀念,因此問耶穌“是誰犯了罪,是這人呢,是他父母呢”。然而,以列人對罪的觀念只局限於律法審判定罪,所以門徒問是誰的行為違反了律法而導致生病。由於這一錯誤的觀念,在以色列中已禍害了不少患病的人。
耶穌的回應是以憐憫的心回答門徒的問題,不再是以以色列人傳統的答案回應。“耶穌回答說,也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”
耶穌若說這罪是源於亞當,以色列人不但不會明白,會帶出更多的問題來;也不能將以色人由批判病人的觀念改過來。耶穌只說出病人與耶穌相遇的結果,就是“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”
所以耶穌隨即有以下的行動。
【聖經.約翰福音】:「趁著白日,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。黑夜將到,就沒有人能作工了。我在世上的時候,是世上的光。耶穌說了這話,就吐唾沫在地上,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,對他說,你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,(西羅亞翻出來,就是奉差遣)他去一洗,回頭就看見了。」
若然耶穌沒有後面的行動,“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”這話是一句廢話。
然而,後世許多讀【聖經】的人都曲解了“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”這話,將其曲解為預定論。也就是這人的眼疾是神的預先作為,為的是要給耶穌顯示神跡,藉以顯出神的作為。這是多荒謬的想法和說法。神若要顯示神跡,即時將人變瞎,又即時令人看見,若然一次不夠,可作出多次表演,豈不是更令人嘆為觀止嗎!
神在這瞎子所顯出的作為是行憐憫,並非行神跡。這瞎子能夠治癒看見,是因為神對他施憐憫;只是神有治癒人的能力而已。然而,耶穌在這事上要門徒和以色列人知道,對待病人不是批判或是去研究是誰犯了罪,是要施行憐憫、幫助,才能彰顯神的榮耀。
“耶穌回答說,也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”,這人的瞎眼與神無關。他的瞎眼是由“病毒”造成的先天性疾病,而這“病毒”是由先祖亞當傳下來的。
正因為這人的瞎眼與神無關,耶穌說“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”這話才有其真正的意思,彰顯出神的憐憫、慈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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