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甸園中的兩棵樹 (4)
【聖經】所記載的東西都是實實在在的事情,都是有根有據,可以實在地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的。所以,闡釋【聖經】必須依據前文後理的記載,全面真實地理解;不是依個人感覺、喜好,無憑據的胡亂解釋。在【聖經.創世記】中,在伊甸園中所發生的事情就是非常好的例子。人往往將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升華至神話化,再任意以自己的主觀思維去闡釋,甚至更有人以神的啟示為藉口胡亂解釋。
如【聖經】所言,神要人知道的東西,都已明明的寫了下來。所以,那些人不必知道的,記下來也是沒有用處。
有人解釋“為何神要將人逐出伊甸園?”,原因是人不承認自己的錯,將責任推卸給別人。
這是神驅逐人出伊甸園的因由嗎?
看看【聖經】是如何記載。
【聖經.創世記】:「耶和華神說,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,能知道善惡。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,就永遠活著。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,耕種他所自出之土。於是把他趕出去了。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,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。」
神由始至終並沒有怪責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並非對神做錯了事,因為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是神的提醒,不是律法。況且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受害的是人本身,並不是神。
神不但沒有怪責人,還為人即時作出補救的行動,就是將人“打發他出伊甸園去”,免得人受到更嚴重的傷害。
問題在這裡出現了。
問題的成因:
1.
大多數人都誤會神打發他出伊甸園去是一種懲罰。
2.
人失去不死身是神的懲罰。
3.
人吃不到生命樹上的果子是神對人的懲罰。
4.
人有今天的結果是神的懲罰。
真的是如你所想的嗎?
你看清楚了【聖經】是怎樣寫的嗎?
【聖經.約翰福音】:「耶穌過去的時候,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。門徒問耶穌說,拉比,這人生來是瞎眼的,是誰犯了罪,是這人呢,是他父母呢。耶穌回答說,也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」
人有自出娘胎便是瞎眼的。到底是他有罪,還是他的父母有罪?
當你看到耶穌是怎樣回答門徒的門題時,你有何感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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